展示柜货号:未知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智能自控成立于2001年,2017年6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深耕主业,是专业化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全系列智能控制阀产品的专精特新企业,坚持先进装备的国产化和技术自主创新。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4家,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4S售后服务站,逐步树立起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的“卓越的控制阀工程解决方案提供商”形象。
依靠高端的技术研发和先进的制造能力,公司形成了P系列单座套筒阀、M系列套筒调节阀、W系列蝶阀、R系列球阀、Z系列物料阀、F系列防腐阀、Y系列自力式调节阀、J系列角型控制阀、T系列三通调节阀等系列产品。公司坚持中高端阀门产品定位,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开拓市场,提升产品在国内市场的份额,实现进口替代。
控制阀行业上游主要为铸件、锻件、密封件和一些基本电子元器件等工业原材料生产行业,下业包括石化、钢铁、能源、冶金等国民经济基础和支柱行业,销售业务围绕上述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展开,主要采用直销方式进行销售,在组织生产时通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和加工制造,满足了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2021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泰基服装,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制定了年度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经过积极探索、不懈奋斗,公司形成了更加良性、健康的发展模式:
1、全方位梳理与健全了运行管理流程和制度,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工作效率,全面开展“质量年、管理年、科学年”活动,切实提升了公司的治理水平,为公司下阶段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继续全面推进产品优化项目工程,建立了产品改善的长期管理机制,贯彻做“好”产品理念。
2、争做行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加快推进自动化控制事业部工作,坚持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研发团队,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强大的创新主体,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积极探索员工激励机制,努力为员工创造上升空间与价值成长。报告期内,启动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用于激励的股份数量合计1,762,000股,覆盖107位骨干员工,实现了员工与公司价值的共同成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4月6日,江溪街道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发布江两新委发(2021)7号文《关于同意建立中国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的批复》。
公司于6月9日召开了“中国无锡智能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选举大会”,大会根据《选举办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杜学军、杨子静、沈剑飞、沈剑标、张志超等5位同志为第一届党委委员;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沈剑标同志为中国无锡智能自控委员会党委书记。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 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门窗五金,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70,1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管理委员会以及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过户股份数量合计1,762,000股。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启动了“开关控制阀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旨在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能释放和工艺技术水平提升,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顺利实施以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竞争优势。
2021年,是智能自控成立20周年。二十年来,智能自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奋力拼搏、砥砺前行,接受了市场风雨的重重洗礼,取得了累累硕果。为了庆祝这一特殊的日子,11月28日,公司特举行了以“廿年智能梦,起航新征程”为主题的二十周年庆典,开展了一系列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活跃了公司气氛、凝聚了人心、鼓舞了斗志,让全体员工共享了公司发展的硕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99,193.6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59,919.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0,264,167.17元,减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12,567,498.37元,2021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435,943.0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股份回购且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智能自控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诚,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智能自控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就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智能自控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陈谋林、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诚及张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签字会计师陈谋林于2021年3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签字会计师陈谋林、刘诚于2020年5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除此之外,3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财务报告及上市、再融资审计过程中波纹管制管机,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损失。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予以计提。
报告期内,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损失合计金额7,536,936.84元,计入2021年度。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加药箱,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组合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组合1、组合2、组合3,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其他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4,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语言康复师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基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7,536,936.84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6,396.31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6,406,396.31元。后续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以减少此类情况造成的资产损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与投资者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定于2022年4月26日(周二)下午15:00-16:30 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剑标先生;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沈剑飞先生;财务总监杨子静先生;独立董事张娜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由沈剑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沈剑标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确保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基于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建成、研发、市场及经营能力等因素,拟确定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亿元为目标,力争实现利润的同步增长。此计划不构成公司2022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项目建设情况,团队努力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599,193.6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859,919.3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0,264,167.17元,减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利12,567,498.37元,2021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9,435,943.0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股份回购且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3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324.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645,675.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8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验字[2019]647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能力及同行业相关岗位的平均水平,拟定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具体职务等级核定基本薪资,根据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资物料阀,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